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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章程通过省教育厅核准
发表时间:2016-03-31 作者: 浏览:

 

近日,湖北省教育厅正式发布了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20号),正式核准了《湖北文理学院章程》,标志着我校在依法治校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湖北文理学院章程》分序言和正文两部分,正文共十章,包括总则、举办者与学校、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学校治理结构、教学科研机构、教职员工、学生与校友、资产、经费、财务与后勤、校徽校旗校训校歌校庆日、附 则等共八十六条。《章程》理顺了我校内部治理体系,明确了学校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界定了举办者、学校、教职工、学生等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义务,完善了学生和教职工的权益保障机制,规范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的关系,体现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明确了“努力建设地方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性大学”这一奋斗目标。
下一步,我校将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湖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20号)
http://www.hbe.gov.cn/content.php?id=1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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