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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
发表时间:2018-03-15 作者: 浏览:

作为全国较早实施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的省份,广东省认真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本省和高校实际,出台实施意见并指导高校制定承接“放管服”改革事项系列配套制度或管理办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向高校放权、为人才松绑,全面提升教育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个人全面发展的能力。

  建高地,明显改善高校进人用人环境。由高校自主公开招聘人才,自主确定招聘时间、公布招聘方案、组织选拔、公示拟聘用人员、确定聘用结果、签订聘用合同。对“高精尖缺”人才,给予简化程序,高校可视情直接办理调入手续,也可先申请提前到岗工作,后办理调入手续。高校引进人才由原来一般一年一次改进为平均一月一次,时长由原来2—3个月缩短至5—20天,调动手续由原来要跑多个政府部门简化为到一站式服务大厅即可办理。针对过去职称评审存在“用人不评,评人不用”问题,将行政部门职称评审权下放给高校,由高校自主制定评审标准,自主组建评聘机构及专家库,自主开展评聘工作。广州中医药大学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制定专门的职称评审办法,放宽学历、资历限制,条件优秀者可以直接申请晋升副高、正高职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探索外籍教师职称评聘办法,在全国率先启动对外籍教师的职称评聘工作。坚持“不支持、不鼓励到中西部、东北地区引进人才”,广东省教育厅连续两年组团到国外著名大学举办高层次人才招聘会,其中华南理工大学成功引进了美国工程院院士、著名华裔科学家程正迪及6名海外高层次人才组成的团队。

  促创新,充分调动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性。赋予高校更大的收入分配自主权,由高校自主确定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自主确定具体分配方式。支持高校制定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的人才收入分配激励办法,对教学科研人员实行下限保底、上不封顶,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一次性奖励等市场化薪酬,使人才收入与其创造的科学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紧密联系。华南师范大学制定5个等级的特设岗位津贴实施方案,根据教学科研人员的工作表现给予定酬,多劳多得。支持高校赋予领衔科技专家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经费支配权和资源调动权。华南农业大学引进美国科学院院士、第11批“千人计划”E•Peter Greenberg教授,成立群体微生物研究中心,该中心人事、财务和设备全部单列,学校负责给机制、给经费、配人员,中心负责自主运作。赋予高校自主决定科技成果的实施、转让、对外投资和实施许可等科技成果转化事项的权限,明确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不低于60%,且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广东工业大学陈新教授的团队专利实施许可申请获批,以支付500万元专利许可费的方式实施转化,团队获得了90%的收益,共450万元奖励。

  争一流,加快实施建设高水平大学发展战略。从2015年起,先后启动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类学科建设,以“双高”对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重大战略决策。高校办学活力充分激发,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科研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各项重要指标呈快速上升态势。2017年有11所高校入选USNews、ARWU、THE和QS排行榜,较2014年增加7所;有56个、5个学科入围ESI全球排名前1%和前1‰,较2014年分别增长60%和1.5倍。2016年高校与企业合作申报获立项的科技类纵向项目及企业委托横向项目共计8504项,批准经费较2014年增长1.5倍;与企业合作完成的项目获各级各类科技政府奖共164项,较2014年增长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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