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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中期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6-07 作者: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更加有效的推动和落实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总要求,同时结合《2016年度湖北文理学院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拟开展2016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中期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认真总结梳理,主动查找问题。各单位部门结合年度目标责任书和2016年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进展情况,认真总结梳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查找影响和制约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原因。
2、建立问题清单,制定落实措施。各单位部门针对任务完成情况,找出制约目标任务完成的瓶颈问题,广泛讨论征求意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书面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部门请于6月20日前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制约目标任务完成的瓶颈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书面报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电子稿一并发送)。联系人:郑品胜。联系电话:65735。电子邮箱:418610672@qq.com。
三、有关要求
1、认真对待。开展各单位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中期自查是保证2016年学校整体目标任务落实完成的一大措施。各单位部门要正视此项工作,要客观真实地完成此项工作。
2、科学谋划。要对下半年的工作整体上进行谋划,对每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要制定路径图,落实到人,落实关键时间点。对瓶颈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保证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3、统筹兼顾。要把开展年度目标任务自查工作与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促进,保证各项工作落地生根。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
                            2016年6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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