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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与质量监测处职责
发表时间:2026-06-25 作者: 浏览:

发展规划与质量监测处(高等教育发展研究院)

          1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专项规划并进行评估督导。

2 负责学校深化改革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学校党政机构及直附属机构(单位)设置与职能调整、教学科研机构设置调整以及部门(单位)内设机构的审核等工作。

3 负责统筹学校综合性大学创建工作。

4 负责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学校重大发展改革方案的调研、论证工作。

5 负责编制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年度工作总结。

6 统筹协调、组织落实省属高校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工作。

7 统筹组织学校办学质量监测与改进工作,实施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与奖惩。

8 统筹组织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

9 负责协调理工学院工作,推动理工学院依法转设。

依法治校工作办公室

1 统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校园建设。

2 负责学校章程修订和执行监督,规范、审核和清理学校规章制度等文件。

3 负责学校法律顾问的聘请和管理工作,为学校决策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审查、规范学校合同等法律文件,管理学校涉诉案件和相关法律纠纷,做好法律风险防控。

4 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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