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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职责
发表时间:2013-10-15 作者: 浏览: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职责


一、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的调研、论证与编制工作;
2、负责学校二级学院年度目标管理方案的制定、实施、考核和总结工作;
3、负责学校创建综合性大学方案的调研、论证、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学校章程的调研、论证和制定工作;
5、负责学校法律事务、教育法制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
6、参与学校重大发展政策、改革方案的调研、论证工作;
7、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有关专项规划的调研、论证与编制工作;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科室岗位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1、部门印章、经费与资产的管理;
2、文书事务、公文处理及档案管理;
3、部门网站及信息化办公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4、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5、内部工作协调与服务性事务;
6、对外工作联络及来访接待;
7、本单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组织落实;
8、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
1、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2、参与制定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校园建设、科学研究等规划;
3、综合性大学建设规划、工作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4、制定二级学院年度目标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5、参与学校重大改革方案的调研、论证工作;
6、开展现代大学制度及大学发展研究,为学校发展战略及重大决策提供咨询;
7、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1、学校章程的编制与修订;
2、学校法律顾问的聘用管理及工作协调;
3、负责学校诉讼案件的处理,参与学校职工、学生维权案件的处理;
4、学校对外合同、合作协议的维权审核;
5、学校政策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核;
6、参与学校章程执行情况督查及违章案件的处理;
7、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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