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布置会在致远楼第三会议室召开。校长丁世学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章程修订的重要意义,对做好章程修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相关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汪云主持。
丁世学指出,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高等学校推进依法治校、科学发展、民主管理的基本依据。依法修订大学章程,依章推进学校治理,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丁世学强调,要以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修订和全面贯彻落实《章程》,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学校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制度内容的合法性、制度关系的统一性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深化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水平。
丁世学要求,做好章程修订工作,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修订学校章程是学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把修订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做好章程修订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章程修订工作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举措到位、重点部署到位、履职尽责到位、服务保障到位,要通过章程修订为学校制度建设做好顶层设计。二要依法依规,科学修订。要严格按照章程修订的要求,扎实开展调研、多方听取意见,真正把国家的最新政策、学校的办学实际、师生的强烈期盼结合起来,将章程修订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良好契机,确保学校章程修订过程规范民主、内容合法、彰显特色。三要重点突出,保证质量。要紧跟时代发展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校有机统一,准确把握章程修订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把中央和上级部门最新要求融入体现到章程修订中。要站在学校中心工作全局性、前瞻性角度,立足学校实际开展修订工作,充分体现学校的发展战略、办学特色目标和举措。四要集思广益,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修订章程的重大意义,广泛发动全校师生积极参与章程修订的各项工作,在全校范围形成集思广益、汇聚智慧、凝聚共识的良好氛围。发规处要加强统筹指导。相关部门要按照章程修订的工作要求、时间节点,把握好工作进度与节奏。由多个部门负责的内容,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具体讨论如何落实,在各负其责的同时,彼此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协同配合、科学有序、紧锣密鼓推进,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章程修订任务。
会上,汪云领学了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发规处处长滕建河解读了学校关于开展《湖北文理学院章程》修订工作有关要求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