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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和贯彻落实《校院两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7-16 作者: 浏览:

各单位、各部门:
   《湖北文理学院校院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校党文规〔2014〕3号),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已予印发,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1、请各相关职能部门:①组织处室人员开展学习研讨,明确处室权责,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②以“校退院进”为指导,结合学校制度“废、改、立”工作要求,完善、修订相应的配套管理制度,确保制度之间的关联性;③深入二级学院,协调沟通,解惑答疑,切实推进本办法的贯彻落实。
    2、请各二级学院:①通过党政联席会、暑期务虚会、教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研讨,深入贯彻落实;②以本办法为指导,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依法自主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③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个性化发展目标与配套措施,努力将本学院办出特色。
    3、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在贯彻落实本办法过程中,若有新的意见和建议,或好的方法和经验,或遇到的困难和疑惑,可以书面或电邮形式(316079070@qq.com )交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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