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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十三五”各专项规划讨论稿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10-08 作者: 浏览:

 

各相关部门:
为落实《湖北文理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校党文规〔2015〕3号),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按时有序推进,根据9月11日学校召开的“十三五”规划专班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的时间节点
10月23日之前,各专班完成专项规划讨论稿,并将经各专班组长审定及副组长签字后的纸质讨论稿交至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致远楼411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418010672@qq.com邮箱。逾期未完成讨论稿的专班,10月23日也需递交未完成原因的书面报告。
二、各专项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
1、规划的编制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的原则。要横向对比、纵向分析、科学对标,围绕创建综合性大学这一根本性目标,按照18000名本科生的办学规模科学规划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科技与产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校园基本建设、信息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关键性指标要素及事业发展路径。
2、要加强协调,主动作为,协同推进。各专班之间要加强沟通,相互衔接,集思广益,确保目标一致、措施一体、政策相向、效果相宜。
3、各专项规划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到:“十二五”总结要精炼,现状分析要准确,目标任务要明确,措施保障要具体。忌泛泛而谈、言之无物,应多用指标数据说话,能定量的指标要量化,应定性的指标要简洁明了,把握好方向,指向性要明确具体。
4、各专班要高度重视,科学谋划。各专班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判国家及省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趋势、学校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深入研究学校发展过程中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确定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规划出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中各专项工作的纲领性行动指南。
 
联系人:郑品胜
联系电话:0710-3596296  手机短号:65735
   
附件:湖北文理学院“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专班
 
湖北文理学院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
 
 
 
 
附件:
七个湖北文理学院“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专班:
 
(1)学科建设与发展专项规划工作专班
组 长:汪 云
副组长:马永军
牵头单位: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务:完成《湖北文理学院“十三五”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编制
(2)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专项规划工作专班
组 长:王为一
副组长:苏顺强
牵头单位:教务处
    务:完成《湖北文理学院“十三五”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规划》编制
(3)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工作专班
组 长:汪 云
副组长:王 奎
牵头单位:科学技术处
    务:完成《湖北文理学院“十三五”科技与产业发展规划》编制
(4)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工作专班
组 长:刘伦钊
副组长:徐 超
牵头单位:人事处
    务:完成《湖北文理学院“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编制
(5)校园基本建设专项规划工作专班
组 长:魏跃春
副组长:陈 勇
牵头单位:后勤与基本建设管理处
    务:完成《湖北文理学院“十三五”校园基本建设规划》编制
(6)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工作专班
组 长:王为一
副组长:郭自龙
牵头单位:网络中心
    务:完成《湖北文理学院“十三五”信息化建设规划》编制
(7)校园文化建设专项规划工作专班
组 长:王化凯
副组长:黄 海
牵头单位:宣传部
    务:完成《湖北文理学院“十三五”校园文化建设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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