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2019年度机关和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与奖惩办法》(校党文规〔2019〕2号)的要求,为及时了解掌握学校第二季度重要工作进展动态,特别是与省属同类高校比较排位情况,为第二季度开展机关及直附属单位互评提供直观的数据支撑。现将报送第二季度重要工作与省属同类高校比较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各单位(部门)在认真总结本单位(部门)第二季度重要工作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比较分析与省内同类高校对比情况,填写《2019年第二季度重要工作指标与省属地市州同类高校对标情况》、《2019年第二季度重要工作指标与省属同类高校对标情况》和《2019年第二季度重要工作指标与省属高校对标情况》。
2、填报的主要项目为:人才培养、学生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高层次人才队伍、学科竞赛、招生就业、创新创业等,数据既要填写完成结果数,也要填写排名位次;其他由上级部门要求完成的项目也需填报。
3、省属同类高校主要指省属地市州同类高校、省属同类高校、省属高校三类。
二、报送要求
1、本次填报的内容为机关及直附属单位互评的重要依据,各单位(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如实填报,不得漏报、虚报。
2、本次填报实行零报告制,若本季度没有项目填报,请在表格空白处填写“无”。
3、请各单位于7月7日前将《对标情况》纸质版交发规处(致远楼4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 fgc@hbuas.edu.cn 。
联系人:陈俊,电话:3596296。
附表:《2019年第二季度重要工作指标与省属地市州同类高校对标情况》
《2019年第二季度重要工作指标与省属同类高校对标情况》
《2019年第二季度重要工作指标与省属高校对标情况》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
2019.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