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
方案》对学校有关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的
通 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推动《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落实落地,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以下简称“五唯”) 顽瘴痼疾,根据湖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学校涉及“五唯”的有关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坚决克服“五唯” 顽瘴痼疾,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要要求,是《总体方案》的核心要义,也是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的关键。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对涉及“五唯”有关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各项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破除制约学校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确保教育评价改革真正落实落地。
二、清理规范内容
聚焦《总体方案》中10个“不得”、1个“严禁”等事项,结合学校实际,全面清理违背相关规定的内容。
1.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
2.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高校老师聘用和职称评聘限制性条件。
3.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4.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
5.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
6.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7.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8.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招聘限制性条件。
9.根据《总体方案》需要清理的其他事项。
三、清理规范安排
1.全面清理。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责任分工,拟定清理规范文件清单,对现行政策文件、规章制度逐项审查、逐项清理,填写《涉及“五唯”有关文件全面清理规范清单》(附件)。
2.同步规范。各单位部门要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涉及“五唯”的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该废止的要废止、该修订的要修订,该调整的要调整。
3.时间安排。请各单位部门于5月15日前完成清理工作,并将《涉及“五唯”有关文件全面清理规范清单》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发规处(致远楼411室),电子版发fgc@hbuas.edu.cn。
附件:涉及“五唯”有关文件全面清理规范清单
湖北文理学院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